長安吏事本末
第1章 初承吏職
元和年月初七,巳刻。
長安縣署西跨院的角門 "吱呀" 啟,青石板路,李煥的木屐聲與遠處興慶宮來的鐘鼓聲交錯。
他望著己身洗得泛的青圓領袍 —— 這是流吏員低等的從品公服,襟前補子繡著半褪的獬豸紋,正是典獄佐的官憑標識。
"李典獄今來得遲了。
" 門房吏抱著考勤的《卯簿》咳嗽兩聲,目光李煥臉停留半刻,"昨又去市酒肆了?
典史卯初就著催辦《囚徒年狀籍》,說前須移州府。
"李煥垂致意,袖指尖掐著原主記憶:唐吏員考勤嚴,遲到次便要受笞之刑。
他昨因原主殘留的頭痛癥昏睡到巳,此刻掌汗,忙從袖取出前核的獄冊:"勞煩伯融,昨核對城西市毆案犯的保辜期限,想竟至子。
"吏冊頁,見每筆記錄皆依《獄官令》格式:囚徒姓名、年齡、鄉(xiāng)貫、所犯罪名、枷號期、保畫押,字跡雖略顯生疏,卻錯漏。
他頷首行,腰間銅鈴隨動作叮當作響 —— 那是縣署吏員的行標識。
獄政房,松木案幾堆著七道牒文。
典史王承宗身著綠袍,正對著《諸州囚徒加減狀》蹙眉,見李煥入,將卷紙摔案:"你記的《囚簿》!
張毆折齒,該記 傷右頰 ,你如何寫 左頰 ?
若被州司勾檢官挑出錯處,你我都要受罰!
"李煥低頭去,原主前所記確有筆誤。
他依《唐律疏議》所載,毆見血屬 "傷",須詳細記錄部位,若因記錄錯誤導致量刑偏差,典獄佐要連坐杖責。
忙拱謝罪:"卑疏忽,這就更正。
昨新收的陳西,稱被誣陷盜竊西市邸店財物,其供狀己按格式錄,是否需呈交縣尉?
"王典史臉稍緩,接過供狀掃了兩眼:"也罷,你初此,且記著《獄官令》有: 諸囚徒告言罪,皆立簿案記,得輒與囚紙筆 。
今后收狀須用縣署專用紙,邊角要蓋獄司印。
" 說著從腰間解銅魚符,"后隨我去西市勘查毆場,你且去取《長安志?市坊圖》,再備張空的《場勘查牒》。
"待典史離去,李煥獨坐案前,指尖撫過案頭的《唐律疏議》。
泛的紙頁間,"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" 刑條目清晰,與原主記憶法律系截然同。
他忽聽得窗喧嘩,見兩名獄卒正拖拽著個蓬頭囚徒 —— 正是昨鬧事的陳西,此刻頸間枷板己作二斤重的死罪枷,簌簌往掉木屑。
"典獄救命!
" 陳西見李煥,突然掙脫獄卒,膝蓋砸青磚發(fā)出悶響,"昨說的都是實話,西市王掌柜家失竊那,正崇仁坊胡餅,坊門戌初就關了,如何能潛入西市?
"李煥想起《長安新》記載的宵度:每暮鼓八聲后,各坊門關閉,違者笞二。
若陳西能證明戌初前崇仁坊,確有場證據(jù)。
他按《獄官令》規(guī)定,取來專用的 "囚徒陳訴狀",讓陳西按指印,卻發(fā)其右指缺失 —— 這唐屬 "殘疾",依律可減等刑罰。
"你的供狀,我附《獄報牒》,前縣尉廳。
" 李煥收書狀,忽覺案頭硯臺滲水,忙用蜀地麻紙干 —— 這是縣署按月發(fā)的辦公用品,每歲耗紙量都要登記《諸司物料賬》。
后隨典史出署,李煥次仔細打量長安街市。
朱雀街寬達步,兩側槐樹新葉初綻,道旁溝渠流淌著清明渠的活水。
西市入處,市令署的鼓聲正響,那是市的信號。
毆場西市酒肆巷,青石板的血漬己被土覆蓋,酒肆胡姬正用斯地毯擦拭門檻。
典史蹲身查地面痕跡,李煥依《勘查程式》取出量地尺 —— 長尺,合唐尺二寸。
他注意到血跡延伸方向對著西側的粟邸店,墻角留有半截帶釘?shù)钠ぱビ?,與囚徒王二所穿相符。
正當他用炭筆勘查牒記錄,忽聞市令署方向來喧嘩,只見數(shù)名吾衛(wèi)押著個戴枷的胡商走過,枷貼著 "藏兵器" 的朱筆批文。
酉歸署,李煥吏舍油燈整理勘查記錄。
案頭竹簡歷顯示,明便是 "浣" 之,按例要將囚徒衣物市署漿洗。
他摸了摸袖陳西的供狀,想起其缺失的指 —— 那或許是解盜竊案的關鍵。
窗,長安城的鼓始敲響,更夫的梆子聲遠及近,驚起檐角宿鳥。
這的吏事,瑣碎如獄墻磚縫的青苔,卻處處暗藏法度。
李煥擱筆望向窗,縣署后宅的燈火次熄滅,唯有獄牢方向來零星的囚徒呻吟。
他知道,己己為這架密運轉的官僚機器的齒輪,而所有關于唐的認知,都將從核對每筆獄冊、丈量每處場、抄寫每道牒文始,光的磨洗漸漸清晰。
長安縣署西跨院的角門 "吱呀" 啟,青石板路,李煥的木屐聲與遠處興慶宮來的鐘鼓聲交錯。
他望著己身洗得泛的青圓領袍 —— 這是流吏員低等的從品公服,襟前補子繡著半褪的獬豸紋,正是典獄佐的官憑標識。
"李典獄今來得遲了。
" 門房吏抱著考勤的《卯簿》咳嗽兩聲,目光李煥臉停留半刻,"昨又去市酒肆了?
典史卯初就著催辦《囚徒年狀籍》,說前須移州府。
"李煥垂致意,袖指尖掐著原主記憶:唐吏員考勤嚴,遲到次便要受笞之刑。
他昨因原主殘留的頭痛癥昏睡到巳,此刻掌汗,忙從袖取出前核的獄冊:"勞煩伯融,昨核對城西市毆案犯的保辜期限,想竟至子。
"吏冊頁,見每筆記錄皆依《獄官令》格式:囚徒姓名、年齡、鄉(xiāng)貫、所犯罪名、枷號期、保畫押,字跡雖略顯生疏,卻錯漏。
他頷首行,腰間銅鈴隨動作叮當作響 —— 那是縣署吏員的行標識。
獄政房,松木案幾堆著七道牒文。
典史王承宗身著綠袍,正對著《諸州囚徒加減狀》蹙眉,見李煥入,將卷紙摔案:"你記的《囚簿》!
張毆折齒,該記 傷右頰 ,你如何寫 左頰 ?
若被州司勾檢官挑出錯處,你我都要受罰!
"李煥低頭去,原主前所記確有筆誤。
他依《唐律疏議》所載,毆見血屬 "傷",須詳細記錄部位,若因記錄錯誤導致量刑偏差,典獄佐要連坐杖責。
忙拱謝罪:"卑疏忽,這就更正。
昨新收的陳西,稱被誣陷盜竊西市邸店財物,其供狀己按格式錄,是否需呈交縣尉?
"王典史臉稍緩,接過供狀掃了兩眼:"也罷,你初此,且記著《獄官令》有: 諸囚徒告言罪,皆立簿案記,得輒與囚紙筆 。
今后收狀須用縣署專用紙,邊角要蓋獄司印。
" 說著從腰間解銅魚符,"后隨我去西市勘查毆場,你且去取《長安志?市坊圖》,再備張空的《場勘查牒》。
"待典史離去,李煥獨坐案前,指尖撫過案頭的《唐律疏議》。
泛的紙頁間,"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" 刑條目清晰,與原主記憶法律系截然同。
他忽聽得窗喧嘩,見兩名獄卒正拖拽著個蓬頭囚徒 —— 正是昨鬧事的陳西,此刻頸間枷板己作二斤重的死罪枷,簌簌往掉木屑。
"典獄救命!
" 陳西見李煥,突然掙脫獄卒,膝蓋砸青磚發(fā)出悶響,"昨說的都是實話,西市王掌柜家失竊那,正崇仁坊胡餅,坊門戌初就關了,如何能潛入西市?
"李煥想起《長安新》記載的宵度:每暮鼓八聲后,各坊門關閉,違者笞二。
若陳西能證明戌初前崇仁坊,確有場證據(jù)。
他按《獄官令》規(guī)定,取來專用的 "囚徒陳訴狀",讓陳西按指印,卻發(fā)其右指缺失 —— 這唐屬 "殘疾",依律可減等刑罰。
"你的供狀,我附《獄報牒》,前縣尉廳。
" 李煥收書狀,忽覺案頭硯臺滲水,忙用蜀地麻紙干 —— 這是縣署按月發(fā)的辦公用品,每歲耗紙量都要登記《諸司物料賬》。
后隨典史出署,李煥次仔細打量長安街市。
朱雀街寬達步,兩側槐樹新葉初綻,道旁溝渠流淌著清明渠的活水。
西市入處,市令署的鼓聲正響,那是市的信號。
毆場西市酒肆巷,青石板的血漬己被土覆蓋,酒肆胡姬正用斯地毯擦拭門檻。
典史蹲身查地面痕跡,李煥依《勘查程式》取出量地尺 —— 長尺,合唐尺二寸。
他注意到血跡延伸方向對著西側的粟邸店,墻角留有半截帶釘?shù)钠ぱビ?,與囚徒王二所穿相符。
正當他用炭筆勘查牒記錄,忽聞市令署方向來喧嘩,只見數(shù)名吾衛(wèi)押著個戴枷的胡商走過,枷貼著 "藏兵器" 的朱筆批文。
酉歸署,李煥吏舍油燈整理勘查記錄。
案頭竹簡歷顯示,明便是 "浣" 之,按例要將囚徒衣物市署漿洗。
他摸了摸袖陳西的供狀,想起其缺失的指 —— 那或許是解盜竊案的關鍵。
窗,長安城的鼓始敲響,更夫的梆子聲遠及近,驚起檐角宿鳥。
這的吏事,瑣碎如獄墻磚縫的青苔,卻處處暗藏法度。
李煥擱筆望向窗,縣署后宅的燈火次熄滅,唯有獄牢方向來零星的囚徒呻吟。
他知道,己己為這架密運轉的官僚機器的齒輪,而所有關于唐的認知,都將從核對每筆獄冊、丈量每處場、抄寫每道牒文始,光的磨洗漸漸清晰。